2025年1月23日泰國婚姻平權法案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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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3日泰國婚姻平權法案正式施行
去年泰國通過婚姻平權法案,經過90天的等待,法案將在本月23日正式施行
泰國內政部發言人表示所有相關表格以及系統都於12月測試完畢
有關婚姻平權法案的相關細節如下法定要件
雙方須年滿18歲:若為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或監護人同意;若未滿18歲,須經法院許可。
不得為精神失常或無行為能力者。
不得為同父同母或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
不得已與他人結婚。
領養者不得與其領養子女結婚。
若女性的配偶去世或婚姻以其他方式終止,女性需至少等候310天後方可再婚,除非以下情況:
已於此期間生育子女。
法院批准其再婚。
再婚對象為前配偶。
未滿18歲者經法院批准結婚。
提供醫生證明證明未懷孕。
結婚登記所需文件
身份證 或其他由政府機構簽發的證件。
護照影本(適用於外國籍人士)。
個人身份狀況證明書:需由該國駐泰國的大使館、領事館或政府機構出具,並附翻譯版本(適用於外國籍人士申請結婚登記)。
戶籍登記影本。
結婚登記地點
區縣戶政辦公室
市區戶政辦公室
泰國駐外領事館
費用
在戶政辦公室辦理結婚登記:免收手續費。
在戶政辦公室以外辦理結婚登記:需繳納手續費200泰銖。
版小小按:在法定要件中有一項女性需等待310天始得再婚的規定,在泰劇 《#婚姻戰爭》也有提到,從這條規定可看出,泰國法律在性別平權上仍有修正空間。
泰文新聞連結詳見留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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