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泰國

首頁 關於泰國 泰國建物真的沒有防震嗎?

泰國建物真的沒有防震嗎?

930 已讀

3月28日的泰緬地震,震出了一堆地震專家及泰國建築專家,大家紛紛發文說泰國建物幾乎沒有防震係數或者沒有設計防震。

這些話只對了一半,如果排除人為因素(例如偷工減料或官商勾結),泰國的建築法令中是有防震的相關規定,只是泰國的地理位置發生地震機率低,對比臺灣及日本在地震帶的首當其衝,泰國的防震要求自然比臺灣低。

臺灣是島國面積不大,所以我們習慣以整個臺灣為範圍來討論議題,但泰國的面積是臺灣的14倍大且地理環境差異大,無法以一概之。例如這次的地震發生,我傳訊問候外府的朋友的情況,大家的回覆都是沒感覺地震,所以在防震設計這件事上,泰國也是因地制宜。

最近一次泰國針對建築物防震規定的修訂是在2021年,而前一版的法規則是在2007年發布的《建築物及地基之載重、抗震與結構穩定規範令》。在2007年的法令中,將泰國可能受地震影響的區域分為「監測區」、「第一區」及「第二區」,並要求這些行政區在進行建築設計時,需要符合抗震標準,各區域包含行政區如下

1.監測區:指可能受到地震影響之地區,包含甲米府、春蓬府、攀牙府、普吉甫、拉廊府、宋卡府、素叻他尼府等7個府。

2.第一區:指地層極為軟弱可能受到遠距離地震影響之地區,包含曼谷、暖武里府、巴吞他尼府、北欖府、龍仔厝府等5個行政區。

3.第二區:指鄰近地震斷層可能受到地震影響之地區,包含北碧府、清萊府、清邁府、達府、難府、帕堯府、帕府、夜豐頌府、南邦府、南奔府等10個府。

除了對行政區的規範,當時法令明定剪重比的計算方式以及正面表列適用的建物型態

  1. 直接關乎公共生活安全之建築物
  2. 儲存危險物品之倉庫
  3. 可容納300人以上之公共場所
  4. 可容納250人以上之教育機構
  5. 收容50名以上嬰幼兒之托育中心
  6. 可容納5,000人以上之建築物
  7. 建築物高度15米以上者
  8. 橋樑或高架道路,其跨距達10米以上者
  9. 壩體高度10米以上之水庫、調節壩或攔水壩

2021年因應抗震技術進步以及建物型態的多元化,故修訂法令以符合現狀。該次修訂刪除了「監測區」以及「剪重比」的計算公式,重新劃分區域為 第1區、第2區、第3區及適用行政區,並將相關的計算定由專業人員依據個案進行調整。有關法令適用的行政區如下:

第一區:指需特別注意地區,因該地區有可能在地震時對建築物之結構安全與穩定性產生影響。包括甲米府、春蓬府、董里府、那空帕農府、那空是貪瑪叻府、汶干府、巴蜀府、披集府、碧差汶府、黎府、宋卡府、沙敦府、素叻他尼府及廊開府。(計14個行政區)

第二區:指有可能在地震時對建築物結構安全與穩定性造成中等程度影響之地區。包括曼谷、甘烹碧府、猜納府、那空帕統府、那空沙旺府、暖武里府、巴吞他尼府、大城府、攀牙府、普吉府、拉廊府、叻丕府、北欖府、夜功府、龍仔厝府、素攀府及烏泰他尼府。(共17個行政區)

第三區:指有可能在地震時對建築物結構安全與穩定性造成高度影響之地區。包括北碧府、清萊府、清邁府、達府、難府、帕耀府、帕府、夜豐頌府、南邦府、南奔府、素可泰府與烏達拉迪府。(共12個行政區)

2021年版本進一步擴張及明確規範適用的建物型態:

  1. 災後救援及緊急服務必要建築物
  2. 儲存危險物品倉庫
  3. 公共聚集場所,面積600平方公尺以上者
  4. 畫廊、博物館或教育機構,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
  5. 圖書館,建築面積2,000平方公尺以上者。
  6. 市場、百貨公司或商業中心,建築面積1,500平方公尺以上者。
  7. 飯店、公寓、集合式住宅或宿舍,建築面積4,000平方公尺以上者。
  8. 停車樓,建築面積4,000平方公尺以上者。
  9. 嬰幼兒托育中心、老人照護中心或老人福利機構,建築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上者。
  10. 監獄。
  11. 特大型建築物。
  12. 高度達15米或5層樓以上之建築物。
  13. 跨距10米以上之橋樑或高架道路及其控制設施。
  14. 交通運輸用之隧道。
  15. 壩高或閘壩高度10米以上之水壩、調節壩或攔水壩及其控制設施。
  16. 政府機關、國營企業或其他依法設立之國家機構所屬建築物。
  17. 法令所規範之高於15米之大型遊樂設施。

針對位於第二區且屬高層建築或第三區之建築物,還要考量建築構造應具備抗倒塌與防止掉落之安全性,且相關結構設計及計算人員,須為依法取得土木工程控制工程師執照。

由上面兩個版本可得知泰國法規對建築設計的抗震有相關規定,但並非涵蓋所有泰國的行政區(泰國有曼谷+76個外府,共77個一級行政區)。換言之,泰國的建築物並非沒有抗震設計,而是相較於日本及臺灣,其法令對抗震的要求強度較弱。

此外對於泰國大樓將停車空間建在地上層且在樓頂設置無邊際泳池認為是危險的蓋法。但將停車空間建在地上層,是因為曼谷逢雨必淹,若停車空間規劃於地下層,每年水患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勢必相當可觀。比起每年都會遇到的水患,額外增加防範發生頻率相對較低的地震,只要符合法令規範,自然不會是建商的首要考量

一直以來都有學者針對曼谷地區建築超載以及地層下陷提出警示,泰國政府也一直在討論遷都事宜。此次地震,應會促使相關單位重新審視建築設計法令(但也可能不是優先議程)以及擬定相關的災害應變措施。網路上大量泰國建物不安全、沒有防震設計、許多危樓等等的言論,就當作是警惕出遊在外要更加小心,不需要產生莫名的優越感。若泰國建物真的沒有防震設計,那麼這次損害的情況恐怕不僅是現在新聞畫面,不是嗎?

反過來想,這幾年大量網紅及藝人吹捧泰國房地產,且鼓勵到泰國置產的廣告,這回地震剛好成為這些廣告詞的照妖鏡。如果真的要想到泰國置產,現在就是很好的時間點,經常性的水患資料容易找,但這種數十年難得一遇的地震,正是拿來檢視建築品質的好工具。

最後放上被泰國網友稱讚在此次地震中表現優異的三棟資深大樓

2021年法令下載(泰文) 按這

沒有迴響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house